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超标项目经自来 水厂净化处理后,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
依据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检测指标
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COD、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乙苯、苯乙烯、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等。 |